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复征
出处: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2018-06-06
本报上海6月5日电时隔3年,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再次恢复征收。从5日起,国航、东航、海航、上航、春秋航空、深圳航空、西部航空、奥凯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正式恢复征收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标准为每人10元。

  目前,上述航空公司已经在官网上发布了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通知。通知显示,6月5日(出票日期/旅行日期)起,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0元上调为1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0元上调为10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婴儿继续免收的同时,部分航空公司也在通知中明确提到,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实行免收。

  春秋航空新闻发言人表示,国内航油价格突破5000元每吨,触发了国内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机制。其中,航空公司将承担航油上涨的绝大部分成本。而国内燃油附加费的征收取决于航油价格和行业政策,目前,尚无法判断年内国内燃油附加费是否会继续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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