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体系的构成要素
出处: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7-01-03
共享经济这种经济形态有独特的基本元素、工作平台和文化。基本元素包括出租者、购用者、第三方及其提供的网络信息平台、标的物、其他媒体、政府监管者等等。工作平台就是第三方及其提供的网络信息平台。共享经济的文化基础是分享合作互助。

  1、交易主体。

  包括出租者和租借者在内的双方交易主体主要是20-40岁之间的知识阶层,作为网络用户可以自由进行交易。共享产品的供给方式除了借助网络平台的点对点交易和单一供给者的规模化出租外,还可以采用俱乐部形式,即每个成员都捐献一份财物,从而每个成员都可以共享全部集体财物。

  2、交易对象。

  交易标的物是具有使用价值的完整物品。一是价值额度较大,购置成本很高,或者受时空限制,难以远距离随身携用,例如汽车和房产;或者是信息技能和时间等依附于特定人格的无形资产。需求者自身不常用甚至只是一次性的使用,购置新物品显得没有必要。二是可以多次重复使用,所有者并不经常使用,这就产生了使用的闲置时期。因此,对所有者而言,将其出租比闲置更合算些,使物品起到了日常自用和偶尔分享的效果。

  3、共享网站。

  与通常的电子商务网站企业帮助供需双方完成物品交易所不同的是,共享经济条件下供需双方不是完成实体物品或服务的购买,而只是暂时地租用,共享网站作为供需交易平台,帮助物主租出物品或服务,帮助租客租到物品或服务。共享网站作为中介枢纽,网站所有者会对交易成员进行背景审查,发挥协调调配功能,降低了个体之间的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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