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期间危险品等运输车辆高速禁行
出处: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6-09-25
9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了解到,国庆节期间我区全面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和超限不可解体物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

  据交管部门预测,今年国庆节期间免收7座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将急剧增大。为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宁夏公路管理局、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联合下发公告通知,从10月1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宁夏境内高速公路全面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和运载超限不可解体物品运输车辆通行。10月1日零时前已经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和超限不可解体物品运输车辆需就近驶离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河东机场燃油补给车辆,需报就近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备案后按要求通行高速公路。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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