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惩处力度 一年超限超3次吊销营运证
出处:卡车之家  更新时间:2011-03-20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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