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哪些行为属于抽逃出资
出处: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8-08-05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股东有哪些行为属于抽逃出资?
1)将款项转入公司帐户后又转出;
2)公司成立后,无任何根据而向股东转移公司资金或其他财产;
3)在未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或未弥补上一年亏损前先行分配利润;
4)在公司非盈利状态下,制作虚假财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5)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但未办理减资手续;
6)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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