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5.1起金沙湾旅游区禁行货车
出处:湛江晚报  更新时间:2018-04-27
4月20日,记者从广东省湛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赤坎区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已是国家级4A级景区,为了确保区内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湛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在赤坎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内对中型及以上货车限制通行。具体规定如下:

广东湛江:5.1起金沙湾旅游区禁行货车

限制通行车型:中型及以上货车(黄牌货车)

限制通行时间:2018年5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

限制通行时段:全天24小时

限制通行范围:湛江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

具体范围:海滨大道北路(不含)以东至金沙湾观海长廊观海北路、体育北路及广州湾大道金沙湾段;军民路(不含)以南至体育南路东延长路金沙湾段。

因特殊情况确需进入上述区域内通行的车辆,须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湛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为什么要对赤坎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实施限行措施?

因为赤坎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已建成为国家级4A景区,通行中型及以上货车将会带来道路交通安全及环境大气、噪声等污染,参照其它城市旅游区的做法,为确保休闲旅游区内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提升旅游城市形象,确有必要实施对中型及以上货车限制通行措施。

对赤坎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实行限行措施有什么法律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交警部门采取的限行措施是依据法律规定制定的。之前,交警部门曾向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内的相关单位及市旅游、城市管理、住建、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征求意见,并经市法制部门审查同意。

对确需要进入赤坎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的受限行车辆怎么办?

因特殊情况确需进入上述区域内通行的车辆,可通过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批同意后办理通行证,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临时性(一次性)通行的,可直接到赤坎交警大队申请,多次性通行的,可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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