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限运输和特种车辆行驶的特殊情形下,需要办理公路行驶的许可证。那么这个在武汉哪里办理呢?又需要什么材料呢?
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四十八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三十六条;《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武汉市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二、审批条件:
(一)超限运输:符合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超限车辆;不得在有限定荷载的公路和桥梁上行驶;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图,车辆基本情况及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资料,货物起讫点、路线及运输时间。
(二)特种车辆行驶公路:有合法明确的理由;铁轮车辆、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线路行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按照损坏程序给予赔偿。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超限运输:1、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等);2、提供书面申请,说明有关情况: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图;车辆基本情况及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资料及货物起讫点、路线及运输时间;3、车辆行驶证件。
(二)特种车辆行驶公路:1、《申请书》,说明主要理由;行驶路线及时间;行驶采取的防护措施;补偿数额;2、车辆行驶证件。
四、办理流程:
五、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六、颁发证件及有效期:超限运输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有效期限在证件上注明;特种车辆行驶公路办理《路政管理许可证》,有效期限在证件上注明。
七、收费事项:行政许可不收费。但发生占利用公路或对公路造成损坏需修复的收取公路路产损失赔(补)偿费,费用按鄂价费[2003]100号文规定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