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车在武汉发生电子眼处理流程
接受委托说明
尊敬的车主:
当您在武汉市境内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时,为节约您的时间和精力,本着诚信、自愿的原则,我局开办了为您代缴罚金、消除处罚记录、回寄决定书和罚款收据的服务项目。
您只需填写一份授权委托书,附上车主本人身份证、驾驶人员驾驶证、违法车辆行车证等复印件及交通违法信息告知书等,到就近任一邮局办理邮寄资料和汇款手续即可。办理费用每笔固定为35元,办理同一车辆违法信息以10条以内为限。汇款金额为罚款金额+35元。
资料和汇款请邮寄至以下地址:
收件(款)单位:武汉市邮政速递公司电子警察代办中心
收件(款)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金家墩202号东院6楼
收 款 人:严襄庆
邮 政 编 码:430023
为保证您的权益,请在邮寄资料或汇款时,认真核对。
若因您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汇款金额不足,或驾照将扣满12分,可能会对您办理相关手续造成影响,或带来其他损失。为此,提醒您在认真填写《授权委托书》的同时,所需附件也能真实、准确、完整,以方便我们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在汇款15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我们邮寄给您的相关凭证,可凭车牌号码、汇票号码与我局联系查实。客户服务电话:027-11185或027-65656189。
武汉邮政代办电子警察业务群(飞信群):9454419
武汉市邮政速递公司
有关代办缴纳罚金服务的补充说明
武汉市邮政速递公司
电子警察自开办以来,因其便利、快捷,收费低廉,迅速得到广大车主的喜爱,我局收到大量来自省内车主的汇款和委托书,一批车主的代缴服务我局已顺利办理,对各位车主的信任,我们非常感谢。
由于一些车主未能认真阅读委托书和须知,邮寄给邮政的资料不全或没有邮寄资料,或直接将汇款邮寄给交管局,影响了一部分代办手续的办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 必须回寄委托书。
委托书是车主授权邮政代为办理缴款业务的依据。公安交管部门将据此受理邮政的代办申请。无委托书的申请视为无效。
2、 请邮寄所需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违法记录复印件。
邮局将把这些复印件和委托书一起提供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缺少内容将影响公安交通部门开具处罚决定书。
3、 汇款至武汉市邮政速递公司。
公安交管部门不直接收取现金及汇款,对直接汇款至公安交管部门的汇款无法处理,汇款人可在三个月后收到邮局的退汇。
4、 请将信息填写完整,特别是正确的手机号码。
由于委托书邮件和汇款不能同时到达,我局需人工对这些信息进行比对,在汇款通知书上清楚留下车牌号码、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编等信息,可以为你、我带来方便。
5、 请注意在委托书填写完毕后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