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出台《山东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出处: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1-11-09
中广网济南11月9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近日出台《山东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全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系统的组成、运营、管理及维护,并对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企业和技术支持单位的职责进行了界定。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系统是利用全球定位技术对道路营运车辆运行动态信息进行远程实时采集、传输,对驾驶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时监控管理的信息系统。

  据了解,山东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系统包括: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应用技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和直接接入省平台的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办法》要求,山东省从事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均应安装和使用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1)规定的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其中卧铺客车应安装使用符合《山东省营运卧铺客车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技术要求》规定的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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