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货运车辆实行定期召回制度 放行超载超限车上限处罚
出处: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1-08-24

2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为确保车辆运营安全,哈市开始实行运输企业对本企业车辆定期召回检查制度,普通品运输车辆每月至少召回检查1次,危险品运输车辆每月至少召回检查2次,集装箱和大件运输车辆每季度至少召回检查1次。


  哈市将实行运输企业对本企业车辆定期召回检查制度,并对货运车驾驶员安全运营技能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达标的不得上岗。同时,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排查,对私自改装车辆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整改。而对危险品货运车辆实施GPS跟踪管理,哈市将定期检查、抽查其运营动态,发现超速等违规问题将转交交警部门处理。此外,凡在巡查、抽查中发现放行超载超限车辆的配载业户,运管部门将对其予以上限处罚,货运站场也将被处以责令整改、一年内不予办理新增业户进站手续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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