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审议修订《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
出处: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1-06-15

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6月14日主持召开国家邮政局第101次局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新修订的《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马军胜强调,此次修订是在国家邮政局2008年颁布实施的《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的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并结合了三年来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工作实践经验进行的。办法明确了申诉工作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合法合理的原则,重新明确了行业申诉的范围,完善了申诉处理的内容,增设了申诉调解的规定。《办法》修订对深入贯彻实施《邮政法》,促进行业服务质量提升具有重大意义。

  马军胜表示,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工作是邮政管理部门对邮政市场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全社会关注邮政业发展服务情况的有效途径。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科学发展。

网站申明:系本文编辑转载,来源于网络,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所有权归属原作者。如内容、图片有任何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删除
正在被浏览的文章
考试培训  互联网  2011-06-03
物流知识  互联网  2024-01-24
热点文章
物流问答  互联网  2017-01-08
物流问答  互联网  2017-01-08
更多精彩文章点此进入
长按下图选择“设别图中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