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罚款 每辆车一年罚三万
上世纪90年代,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现象十分严重,不仅极大的增加了物流成本,还造成民怨沸腾。因此,从1994年起,国家开始对公路三乱不断进行治理,但治理17年之后,河南一个维权司机却告诉我们,现在公路三乱仍然非常严重,全国每年的公路罚款可能高达4000亿元,那么这个数字是怎么来的呢?
作为河南省运输重镇,西峡县拥有将近5000辆大货车,那些大货车每天会把大量的煤炭从内蒙、陕西运到河南、湖北、湖南、江西等省份。在西峡县,记者遇到了几位刚刚被罚款的货车司机。司机们给记者看了他六个月被罚款的单据,据他们说一天最少得被罚100元,多的时候两三百元,一个月可能下来,罚款估计5000元左右,甚至是七八千元。在另一个路口,大货车司机告诉记者,在路上被交警和路政逮住罚款是家常便饭。根据线路的不同以及运输距离的不同,每辆车的罚款额从每月三千元到六、七千元不等。
记者了解到,公路罚款中最多的是超载,但货车选择超载也是无奈,以从内蒙鄂尔多斯运煤到河南西峡县为例,每吨煤的运费是345元,如果按照规定装载30吨,跑一趟可得运费10350元,如果刨去1600元的过路费,5000元的油费,两名司机900元的工资,3天450元的饭费,200元的装卸费,还能剩下2200元,但是,汽车的折旧费、保养费、车险、轮胎消耗费加在一起不仅这2200剩不下,每年还要赔出不少,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在她的议案中提到:山西大同市的交管部门已经做过一次实验,用红岩牌16吨的载重汽车按照规定装载,从大同运往天津,一路上那辆车没有任何违规行为,但到达天津后,那辆车还是亏损了3200多元,因此,在权衡利弊之后,几乎所有的大货车都选择超载。
今年四月,新疆展开了大规模的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路政海事局的执法结果表明,90%的大货车都存在超载、超限现象,运输水泥、工业盐、矿石、煤的大货车都存在100%超载,而合超载相伴相生的就是罚款。河南西峡司机告诉记者,大货车每天24小时能跑1000公里,一般会跨越两个省,五个县市,要被沿途的站卡罚款600元左右,以每车40吨计算,相当于每吨煤的运费提高15元,为了弄清西峡5000辆大货车每年究竟被罚多少钱,西峡县专门替大货车司机维权的王金伍曾经走访了2000辆大货车主。据他了解的,一天最少被罚100元钱,1年就是按10个月,一个车就是被罚3万元。这个数字让王金伍很吃惊。他更想弄明白的是,西峡的大货车每辆每年被罚3万元,这是一个特殊情况还是在全国具有普遍性,记者也对不同地区的物流公司负责人进行了采访。中国市场学会理事肖忠礼介绍,这个数字应该说不是一个夸张的数字,他接触的这方面驾驶员还是比较多。而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分析,这个数字,他认为还是有可信度的,因为他跑了很多年了,确实是真实的话,应该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为了向记者证明公路罚款之乱,4月21日,王金伍带着记者在312国道河南南阳市镇平县路段找到一个常年隐蔽测速、拍照的警车,那辆警车在后窗的太阳膜上开了一个长方形的小口子,不断对过往车辆进行偷拍,当王金伍要求查看他们工作证件时,他们却以没有随身携带而拒接了。
2008年河南省交警总队出台的六条规定,移动隐蔽测速是典型的公路三乱行为,王金伍告诉记者,镇平县交警部门违规罚款,已经被他抓到6次,但对方始终不改。十天后,在记者再次回访中,居然发现那辆警车转移到十几公里外的公路上,仍然在进行违规隐蔽测速拍照,没想到,当警车里的执法人员看到王金伍,竟一溜烟的跑了,由于跑得太慌张,甚至连右边的车门都没有来得及关。据王金伍介绍,他们已经向有关部门反映了8次,但是这种行为仍然没有改正。
2、亲历乱罚款 只罚款不开票 600罚款进交警个人口袋
为了感受公路罚款状况,记者坐上了从内蒙到河南的大货车。中午12点多钟,大货车刚通过内蒙陕西交界的高速公路收费口便出了故障,于是车便停在紧靠收费口附近的休息区进行修理。下午1点左右,路政人员赶到,违规扣下了只有交警才有权扣留的行驶证,然后便开始了罚款计时,路政人员告诉司机,一小时罚款300元,如果修耽误了几个小时的话,罚款就将高度1000多元。司机怎么也搞不明白停在正常的休息地带为什么会被罚款,他向相关部门电话咨询,得到的解释是鄂尔多斯这个公司刚成立,很多条款不明确,但是司机不理解的是,不明确怎么能罚款呢,起码在休息的地方,不是在紧急停车道,可以休息。
下午4点半,大货车还没有修好,路政人员再次赶来,要求罚款900元。不过说交600元,不用开票。罚款不开票,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但记者看到,司机给执法人员拿出600元后,执法人员并没有开出任何票据,只是把驾驶证还给了司机。晚上12点,大货车修好后重新上路,司机百感交集,喜的是,修车12小时本该罚3600元,但只花了600元就摆平了,气的是,他始终不知道自己被罚款是不是合法,但是没有任何办法,只能忍气吞声。
由于车刚修好,司机决定花高价走全程高速回河南。记者也在陕西的铜川市下了车。下车后,一些司机反映,附近的高陵县交警24小时乱罚款。于是记者搭上一个大货车,在210国道高陵段找到了运政和交警两个执法点,两个执法点相距只有200米。交警罚了100元,运管罚了60元。
在交警开出的处罚决定书上,记者看到处罚的原因是因为超载。但王金伍认为交警的处罚涉嫌违规,因为按照2009年公安部开始实施发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对于有载物超载嫌疑,需要使用称重设备核定的,应当引导车辆到指定地点进行”。而那个执法点竟然在不称重的情况下进行超载处罚。这也是与交警执勤规范规定的要求相违背的。
第二天,记者对高陵县那个执法点观察发现,他们白天几乎拦截所有的大货车,现场开出票据后,在那个移动警亭里上交罚款,而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6条,执法部门自己做出罚款决定,自己收缴罚款,这样的执法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继续的调查中,记者还发现,那个执法点一般只负责白天拦截大货车进行罚款,而夜间的罚款工作则由另一批交警,在高陵县另一个必经之路上继续罚款。记者观察的2天里,他们几乎从不拦截小轿车、小货车和空载的大货车,而只是针对行驶中的,拉满货的大货车进行拦截罚款。当大货车多时,他们一拦就是七八辆,甚至还对两个方向行驶的车辆同时进行拦截。当有大货车不停时,警车就会闪着警灯追上去。司机说,外地车到这,他是必罚,连一个也不会放过。
此外,在高陵,昼夜罚款的不仅是交警,还包括运政,记者调查的2天时间里,运政昼夜在公路上不停的拦截正常行驶的的大货车,他们和交警一样,在不称重的情况下,进行超载罚款。离开高陵,记者跟随大货车又到了210国道陕西蓝田段。同样,那里的交警也是在没有称重的情况下,对大货车违规按超载处罚,甚至还违规重复处罚。对于这种重复罚款,交警给司机打了一个比喻:你这车拉的这煤,就像取媳妇一样,你换个媳妇就不行了,蓝田就有蓝田的项目。
虽然《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但在那位交警眼中,进入他所在的县市,就像娶个新媳妇一样,得重新买锅,另外花钱,离开陕西进入河南,很多司机告诉记者,河南公路罚款非常乱,而邓县是属于乱罚款特别严重的地区,当记者来到河南邓县,那里的交警竟然毫无理由的向司机手里塞罚单,虽然司机一次次挡回,但最终还是拗不过交警,甚至交警连罚款的理由都懒得说。直接死了一张空白罚单给了司机。这个票没有填写具体违法行为,也没有条款,不知道罚的啥。
在邓县,交警不停的在207国道上拦下一辆辆大货车,甚至还双向拦车进行罚款,而这属于河南省明文规定的公路三乱行为。那位刚被罚过款的司机告诉记者,他一天之内被罚了330元。有票的是150, 180元没票,都是交警罚的。
梳理这次调查,记者发现西峡县每辆大货车一般配备两个司机,为了养人、养车、赚点利润,没有故障的情况下,大货车每天都要上路,一般一个昼夜要跑1000公里以上,很多时候会跨2个省,穿过5个市,现实是,到每个省都会被罚,有的县市还会重复处罚,或者另外找理由或干脆不讲理由进行罚款,每次罚款少则50元,多则几百甚至上千元,因此,每天被罚100元以上,是极其普遍的事。
第二天,记者对高陵县那个执法点观察发现,他们白天几乎拦截所有的大货车,现场开出票据后,在那个移动警亭里上交罚款,而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6条,执法部门自己做出罚款决定,自己收缴罚款,这样的执法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继续的调查中,记者还发现,那个执法点一般只负责白天拦截大货车进行罚款,而夜间的罚款工作则由另一批交警,在高陵县另一个必经之路上继续罚款。记者观察的2天里,他们几乎从不拦截小轿车、小货车和空载的大货车,而只是针对行驶中的,拉满货的大货车进行拦截罚款。当大货车多时,他们一拦就是七八辆,甚至还对两个方向行驶的车辆同时进行拦截。当有大货车不停时,警车就会闪着警灯追上去。司机说,外地车到这,他是必罚,连一个也不会放过。
此外,在高陵,昼夜罚款的不仅是交警,还包括运政,记者调查的2天时间里,运政昼夜在公路上不停的拦截正常行驶的的大货车,他们和交警一样,在不称重的情况下,进行超载罚款。离开高陵,记者跟随大货车又到了210国道陕西蓝田段。同样,那里的交警也是在没有称重的情况下,对大货车违规按超载处罚,甚至还违规重复处罚。对于这种重复罚款,交警给司机打了一个比喻:你这车拉的这煤,就像取媳妇一样,你换个媳妇就不行了,蓝田就有蓝田的项目。
虽然《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但在那位交警眼中,进入他所在的县市,就像娶个新媳妇一样,得重新买锅,另外花钱,离开陕西进入河南,很多司机告诉记者,河南公路罚款非常乱,而邓县是属于乱罚款特别严重的地区,当记者来到河南邓县,那里的交警竟然毫无理由的向司机手里塞罚单,虽然司机一次次挡回,但最终还是拗不过交警,甚至交警连罚款的理由都懒得说。直接死了一张空白罚单给了司机。这个票没有填写具体违法行为,也没有条款,不知道罚的啥。
在邓县,交警不停的在207国道上拦下一辆辆大货车,甚至还双向拦车进行罚款,而这属于河南省明文规定的公路三乱行为。那位刚被罚过款的司机告诉记者,他一天之内被罚了330元。有票的是150, 180元没票,都是交警罚的。
梳理这次调查,记者发现西峡县每辆大货车一般配备两个司机,为了养人、养车、赚点利润,没有故障的情况下,大货车每天都要上路,一般一个昼夜要跑1000公里以上,很多时候会跨2个省,穿过5个市,现实是,到每个省都会被罚,有的县市还会重复处罚,或者另外找理由或干脆不讲理由进行罚款,每次罚款少则50元,多则几百甚至上千元,因此,每天被罚100元以上,是极其普遍的事。
4、不卸货光罚款 养鱼执法?
2009年,四川乐山的个体货运司机李杰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发函,要求公开2008年度车辆交通违法罚款收入,交通运输部给他的回复是:你所申请公开的2008年度全国交通部门货车超限罚款收入和公路补偿费收入,政府信息不存在,根据公路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公路的行政处罚和路损追偿工作由地方交通部门具体实施,罚款全额上缴地方财政,我部没有此方面的全国性统计数据;而公安部的回复是:你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范围。两部委的回答均指出,罚款进入了地方财政,那么,财政部是否有全国公路罚款的数字呢?在财政部的答复上记者看到,根据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可以不予提供的规定,对该信息,本机关不予提供。个体司机李杰峰虽然强烈的预感到,全国公路一年的罚款总额将是一个惊人的数字,但与这一数字直接相关的三个部委都没有给他最后的答案。那么没有公开数字的背后究竟有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呢?记者了解到,目前公路罚款最主要的是超载,根据公安部印发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以及其它多个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超载车辆必须要卸货到不超载才能放行,如果公路执法严格按照这样的规定办理,司机们还会超载吗?司机们表示,货都卸了,下一回肯定不能超载。但这样有效的治超措施,似乎被基层执法部门忘记了,记者在河南、陕西、内蒙的十天调查中,就从没有见过一辆超载的车辆被卸货。司机们说,钱一交就可以走,他们的主要目的就是罚款。
为什么光罚款不卸货,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这是典型的养鱼之法,只有这样,执法部门才能持续不断的得到罚款收入。为了部门利益或者为了个人利益,有意的放纵违法行为,或者对违法行为不闻不问,通过罚款来实现部门利益或个人利益这么一种现象。
而北京交通大学教授张长青则从国外治理超载的经验来分析中国治超的缺陷。澳大利亚,如果你要超载,一般是采取修路的方式,从承运的起点到终点,这段路所有被破坏的路面都由超限者来修。张长青告诉记者,经济发达国家对司机违法,并不会单一采取罚款的方式,比如欧洲,每超载一顿,会被罚款2000到3000欧元,是运费的10倍,同时鼓励公众电话举报超载,并给予很高的奖励。德国第一次发现超载,司机会被警告,第二次发现,将面临3个月的监禁,1年内3次超限,会被吊销驾驶执照,终身不得从事驾驶行业工作。韩国对超限的司机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相当于人民币1.5万元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一旦被发现,会被公路部门直接引导到法院接受法律惩处。日本一旦发现超载,货主、运输企业、司机都会被罚,超过行驶证最大载重量,会处以6个月以下徒刑,以及相当人民币7400元的罚款;美国在罚款外,还会被列入不良记录档案,同时会面临刑事诉讼以及监禁。此外,一些发达国家还在大货车上加装科技设备,一旦超载,车辆就跑不动
张长青说,西方发达国家在超限超载的立法上是比较严格的,因为人人都想挣钱,但是不能用违法的手段,如果他想用违法的手段取得更大的利益,法律上将让他付出更大的代价
张长青认为,国外的法律设计和法律被严格执行,是维护公路良好秩序的两个重要保证,因为执法严格,所以司机不敢超载,司机不违法,执法部门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的可能性大大降低,而同时,违规执法所面临的被投诉风险又大大升高,这就是在发达国家很少听到公路三乱的原因,对于这一观点,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深表赞同,他认为,当前我过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并不是没有,而是执法环节还存在诸多缺陷。
竹立家认为,如果你执法部门执法犯法,我们的法律就是一纸空文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高度的警觉。
中国管理科学院研究院副秘书长陈贵认为,要动真功夫,只是从道德的层面要求所有的行业人员和有关人员加强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我认为那还差得甚远
5、根治乱罚款 关键是公开透明地方财政
历时十七年的治理,公路乱罚款的现象始终不能得到有效遏止,根源何在呢?最主要的难点是我们至今没有彻底切断地方财政和基层执法部门与罚款之间的利益纽带。尽管《行政处罚法》要求地方财政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执法部门返还罚款,但在私利面前,一些像黑龙江林甸县这样的地方依然置国法于不顾,地方财政和执法部门合伙分发罚款,你好我好大家好,公路乱罚款又如何禁绝得了?
以林甸为例,要管住乱罚款,关键是管住地方财政的乱作为。这个县每年有多少罚没款进入财政,这些钱的用途是什么,流向如何?如果清楚明白地对外公开,地方财政还敢再返还罚款给运管站吗?如果没有利益驱动,运管站还有积极性肆意上路乱罚款吗?
管住地方财政,首先要公开透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指出,财政预算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和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对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大力推进地方财政预算、决算公开。要求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公开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并做好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是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的共产党人应有的执政观。但一些地方政府和基层执法部门却借助财政暗箱,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而真正治理这一现象,重要的是公开地方财政,让人民监督,看看权力所谋取的利益究竟给了谁。而这也能有效帮助这些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树立正确的执政观和执法观